根据《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扬大研院〔2019〕12号)(附件1)和2019年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制定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:
一、组织管理
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院党委书记、院长担任,成员由院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、各一级、二级学科负责人、纪检员组成,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。
学院按学科成立8个复试小组,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5人以上(含5人)具有副高以上(含副高)职称、经验丰富、业务水平高、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该小组复试的教师组成。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,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、平稳、公平、公正。
二、招生计划
见附件2。
三、复试分数线
根据教育部《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,结合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,各学科、专业学位类别(或领域)保证达到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的情况下,根据学科发展需要,适当从校内、校外调剂部分合格考生参加复试,按学科、专业学位类别(或领域)确定拟复试人员名单。
复试采用差额形式,差额比例为150%。
拟复试人员名单经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,由学院及时通知复试考生。
附件1:《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》
附件2:分专业招生计划
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
2019.3.22